韩国K-REACH认证
韩国K-REACH法规(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英文名称为Act on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etc. of Chemicals),又称为韩国REACH或者化评法,法规包括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方面的内容。韩国K-REACH法规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自1991年实施的针对新化学物质的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自2016年起,韩国环境部着手K-REACH法规的修订工作。2018年2月28日,K-REACH修订案在韩国国会予以批准,已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放射性物质、医药和准医药、麻醉剂、化妆品及其原材料、农药及其原材料、肥料、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裝及餐具、爆炸品、饲料、军用物资、保健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生物杀灭物质和产品。
- 化学物质包含于仪器内部与仪器一起进口
- 化学物质与仪器设备一起进口并用于仪器试运行
- 包含于一定固体形态产品中发挥特定用途且不会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
- 天然无化学改性物质
- 杂质
- 豁免清单中的物质
注:除上述豁免情况外,其他都属于K-REACH管辖。
K-REACH的应对主体
韩国境外制造商/生产商(需委托韩国境内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
韩国境内制造商/生产商
韩国境内进口商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K-REACH?
1) 委托韩国进口商应对法规,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节省应对费用,但企业将面临丧失贸易主动权、被随时中断对韩贸易权、商业机密泄漏等困境;
2) 委托代表OR或成立分公司,企业需要耗费较多的成本来应对法规, 但同时却可以主动掌握对韩贸易权,可以更加自由和主动地拓展韩国市场。
注:只有制造商和生产商(配制品商)可以委托OR,分销商不可以。
制造商(Manufacturer):物质由企业自己工厂生产
生产商(Producer):物质不是自己生产,主要做再加工或配置
K-REACH的监管对象
1、现有化学物质:
在1991.2.2之前在韩国市场上投入使用的物质并列入现有化学物质列表(KECI)
在1991.2.2之后经过TCCA的新物质危害评估并被MOE列入清单中的物质
2、新化学物质:除现有物质之外的其他物质。
3、产品(Product):混合物+物品(Article)
指可直接销售给一般消费者的混合物或者物品,这些混合物或者物品中含有化学物质,会在使用过程中释放出来与人体接触。
K-REACH的监管措施
K-REACH法规中第八章对于不遵守法规的多种情况,并给出了具体的罚责规定,如:
1)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亿韩元以下罚金
⁻ 不注册或虚假注册的制造•进口商
⁻ 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制造•进口商
⁻ 没有变更注册或虚假变更注册的制造•进口商
⁻ 没有做重点管理物质产品通报或虚假通报的制造•进口商
2) 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没有做注册豁免申请或虚假申请的制造•进口商
⁻ 违反有害性审查和危害性评价所要求的资料提交命令,没有提交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者
3) 1年以下有期徒刑,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不提供化学物质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新法增加以下罚金制度: 根据所得的非法利益按照一定比例来缴纳罚金,按照销售额的5%,单一营业场所持有企业按照2.5%来缴纳。
来源: http://www.dgetc.cn/case/dzdqyhwzjc/qtyhwzjc/211.html